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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家里成危房了.怎么办?
你可以去房管所打危房重建的申请,批准后可以重新建造,造完会给房产证,然后买卖。
否则没批准就建,会难以办理房产证。
我家地震后D级危房到底咋办?
你最好打电话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前段时间我们家也在处理这件事情,那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像是在踢皮球一样,你说他负责,他说他负责,总之是没有一个人出来讲句实在话,如果当地的政府部门处理不好,就往上面反映,我相信,还是会有人来处理的!其实,5.12中受灾的还有很多农民,国家给当地政府发给百姓的物资,有大部分都没到百姓手中,即使到了百姓手中,也是经过了千挑万选才进了百姓手中,而有些是国家给老百姓的待遇以及灾后房屋重建的很多优惠政策老百姓更本不知道!国家政府领导已经进到了一个做父亲母亲对待儿女的责任,但是可能是国家政府领导把每一个村官都想象成了可以像他们一样,其实不是,有很多地方,那些老百姓都还没有享受到国家给的优待,其实,国家领导已经做的很好了,可能是儿女太多,家太大,家里的每一个人并不像领导那样对我们好!可能也管不了那么多吧!
附:一个村子,都是普通老百姓,没有懂很多知识,不知道国家真的给我们些什么?用四川的一句方言形容当地村官(还是有好的)就是:能瞢就瞢!如果能有高管能私访,可能还会查到很多相关的事件吧!
地震后危房怎么解决
一般来讲裂缝是横向的,这种是由于墙体干燥造成的,如果是斜向裂缝,那就要注意了,很可能是地基下沉不均匀造成的,比较难补救,要让物业公司请专业的人员来查看(专家就更要收费了),并做出相应的措施,比如增加柱子等。
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 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 整幢危房
3.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 局部危房
3.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3.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7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4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4.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 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 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 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5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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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其实,5.12中受灾的还有很多农民,国家给当地政府发给百姓的物资,有大部分都没到百姓手中,即使到了百姓手中,也是经过了千挑万选才进了百姓手中,而有些是国家给老百姓的待
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