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系统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地震系统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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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 3年前 (2022-10-10) 黑客业务 133 5

目录介绍:

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

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推动,以法治护航,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优化法律制度体系内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将法律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落到实处。用改革破除体制机制积弊,用法治方式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就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营商环境优化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就能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应有选择的通过改革,提升部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对企业营商环境改善要采用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同步进行的方式。一次性整体提高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有一定的难度,如果全面改革十组企业营商环境指标,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提升至前20 名。

估计成本是年国民收入的1.4%到2.2%。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讲是很大的经济负担。根据Doing Business的研究,企业营商环境指标间平均相关系数仅为0.39。雇佣和解雇指标与跨国贸易指标相关系数只有0.15,关闭企业与合同执行指标的相关系数最高是0.64。

扩展资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哪四个方面?

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等。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一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二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

三要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四要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管。

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第一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平等保护、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协调督查机制和以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研究解决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本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协调、督导、评价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自律管理,发挥行业服务功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反映行业合理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第六条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符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并限定在必需的范围内。实行重大涉企案件风险报告,建立企业家等经营者紧急事态应对机制。第七条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涉企政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竞争,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依法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依法进入本地市场。不得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依法自由迁移。第九条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在政府资金扶持、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土地供应,按照年度供地计划保障工业项目等用地需求。建立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

除国家和省级另有规定外,在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等条件下,一般工业项目自有用地内非生产性用房可建建筑面积比例可以放宽至25%。第十一条 小微企业园开发完成后,项目产权可以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层或者按幢作为最小单元分割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第十二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税费负担和用能、用工、物流、融资、用地、中介服务收费等成本,采取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等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对规划环评、能评、压覆矿、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洪评估、水资源论证、雷电灾害、地震、文物保护评估等事项按照规定实施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供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无偿使用,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列入区域评估事项审批负面清单的,依法实行单独项目评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项目清单外不得收费。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使用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措施。

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入驻园区,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用电,并优先支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财政竞争性存款扶持引导机制,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等融资服务事项纳入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标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采取下列融资扶持措施,扩大对民营企业等融资规模,提高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的占比和中长期融资比重,提高融资审批效率,降低融资利率和成本:

(一)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授信不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歧视性要求;

(二)优化对民营企业等的贷款期限管理,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三)推广实施按份额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广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贷款;

(五)对使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审慎调整企业原贷款风险分类;

(六)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定向支持作用;

(七)建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差别化监管机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八)其他融资扶持措施。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应该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本条 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 件。

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如下:

一、司法保障与司法保护相结合。招商引资需要“五湖四海请进来”,来者为客,迎客当需“扫院净屋”。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往往是地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和依法保护“契约精神”更能让投资者放心、安心。

二、开门纳谏与出门建议相结合。要把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家在内等各方面的经营者请进来,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对涉诉信访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访诉求,须由一把手亲自接待,梳理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

三、加强审管联动,进一步塑造营商服务新形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窗口从业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

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标准公布、受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着力营造“清、亲、诺”营商服务良好环境。

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造营商服务新格局。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为目标,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务体系,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尽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深化“一窗”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开办银行网点代办等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要求全面落实及时清理规范制度、及时报告公布制度,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台账定期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制度。

强化政策解读,梳理涉企政策核心条款和落地流程图,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会同相关单位开展金融服务、税费减免、就业创业等涉企政策宣讲,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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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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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访客 2022-10-11 03:51:51 回复

    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等。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一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二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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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10-11 03:13:33 回复

    法实行单独项目评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项目清单外不得收费。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使用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用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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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10-11 03:10:32 回复

    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 例。第二条 本条 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 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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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10-11 07:35:09 回复

    ,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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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2-10-11 01:45:31 回复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竞争,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依法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依法进入本地市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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