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介绍: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监测中心怎么样?
- 2、地震局下设几个部门
- 3、新疆地震局事业编工资待遇怎么样?
- 4、各级地震部门是不是行政单位
- 5、新疆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地下流体研究中心)怎么样?
-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监测中心怎么样?
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监测中心 承担乌鲁木齐区域地震遥测台网、前兆数字台网的值班及资料分析处理工作;按月编制新疆及边邻地区的地震目录,并建立地震目录数据库;承担地震台网建设、观测技术研究、专题研究、工程项目等工作;承担全疆地震台网(含地震台站)仪器维修和小型专用设备研究及观测技术指导;承担大震速报和地震观测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地震台站消耗材料及小额配件的供应;承担前兆数据中心和局域网管理工作;承担强震台网建设、维修与强震资料的观测、处理和分析研究工作。参与全疆地震观测资料质量管理和评比工作。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地震局下设几个部门
中国地震局设11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
组织全局性重大会议与活动;负责起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新闻宣传,指导地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中国地震局网站;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工作,编制机关预决算,管理机关经费;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京区单位安全保卫、消防、人防、房产、社会事务等工作;负责政务与震情值班、文电、电子政务、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密码、信息安全、会议计划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拟订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针和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地震系统开展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管理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三)发展与财务司
负责国家防震减灾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防震减灾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监管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费,组织财务稽察;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防震减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
(四)人事教育司
指导地震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人才发展规划;拟订地震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地震系统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及省级地震局、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监督,参与巡视工作;负责系统参公人员管理;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劳动工资、保险、奖励、人员招录、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和专家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相应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局属高等院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
(五)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
负责制订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地震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组织管理重点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指导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地震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科技保密工作;协助科技委开展工作,承担科技委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联系地震学会;归口管理学术期刊;归口管理地震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双边、多边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国际会议、国际合作项目、智力引进、国(境)外破坏性地震快速反应和境外地震台网建设;牵头协调国际救援行动涉外工作。
(六)监测预报司
负责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和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和地震趋势判定,组织全国震情监视跟踪和重大震情会商;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负责监测预报、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管理火山活动、水库和海域地震的监测预测工作;负责全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境外台网建设、运行与管理;承担地震监测预报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七)震害防御司
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拟订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审定地震小区划图;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指导地震灾区重建;负责全国强震动观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管理震害预测工作,参与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负责地震基础性任务探测和地震活断层探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承担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承担震害防御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参与地震灾害保险工作;负责联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八)震灾应急救援司
指导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和地方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承办全国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管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国家、地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负责国内地震救援工作,承担境外地震救援任务的实施;承担联合国灾害协调和亚太人道主义合作伙伴任务的实施;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京区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党的建设;受党组委托,指导京外单位党建工作;承担地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直属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管理中国地震局党校。
(十)监察司
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局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和中国地震局重大决策中的问题;监督局司级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对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重大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局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地震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新疆地震局事业编工资待遇怎么样?
我一个前同事考进去了,工资拿到手4000多,还是之前降了1400以后的工资。不包括乱七八糟的其他补助。她是垂管的,在克拉玛依工作
各级地震部门是不是行政单位
各级地震部门是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中国地震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正部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震局实行由中国地震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它既是中国地震局的派出单位,又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正厅(局)级。副省级市的地震局为副省级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副厅(局)级。地区、地级市的地震局为地区行署、地级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正处级。
县、旗、县级市、县级区的地震局为该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正科级。
扩展资料:
以四川地震局为例,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实施;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2、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四川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
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州)、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4、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生产;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6、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7、承担四川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9、领导下属单位;管理市(州)、县防震减灾工作。
10、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地震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地震局
新疆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地下流体研究中心)怎么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是1970年组建的新疆地震大队。自治区地震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建设任务。
30多年来,新疆地震工作者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以监测预报为基础,依靠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为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自治区地震局拥有一支由320人组成的具有准军事化、强烈事业心、高度责任感和献身精神,肯吃苦、能战斗的地震工作队伍。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法规)处、应急救援处(外事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和机关党委(工会)。下属事业单位8个:预报中心、监测中心、地下水研究中心、科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新疆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新疆地震测绘研究院和学会办公室。另外,还有18个直属地震监测台站。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占全局职工总数的73%,其中:副高级职称47人,正高级职称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局职工总数的70.6%,其中:硕士研究生31人,博士生3人。
地震监测能力大幅度提升,正在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迈进。目前,全区共有84个测震台站,其中国家台15个,省级台45个,市县台24个;小孔径台阵1个;全疆还有97个固定强震台站和由50个烈度速报台组成的乌鲁木齐烈度速报台网。新疆地震观测经过近40多年的发展,依托统一的网络通信和管理平台,拥有测震、强震、定点形变、电磁、地下流体、形变测量、流动观测、宏观观测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测项观测系统。
震害防御工作成效显著。震害预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涉及水利、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城市建设,为确定合理科学的抗震设防标准提供了依据。2003年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门听取自治区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在全国率先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已完成抗震安居房18.5万户,15万户居民已搬入新房。
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组织了45次大震现场工作,完成了震情监视、灾害评估和科学考察任务,出动人员达370余人次,为减轻灾害,稳定社会,争取国际和国家援助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4年在中国地震局、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的积极配合下,筹备组建了新疆第一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目前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已迈向正规化建设,积极参加中国地震局举办的各类应急救援培训,并组团赴俄罗斯、新加坡、荷兰等地进行培训学习;救援队还参加了联合国亚太地区多国地震救援演练、西北五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动演练等多次国内、国际救援演练。地震救援装备也在自治区财政支持下陆续到位。
2008年新疆区域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对全区境内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响应、灾情快速评估,提出初步的应急救灾辅助决策意见。
此外,适时修改、更新、完善《新疆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新疆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补充大震巨灾方面的应急处置和行动方案。
地震科研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硕果累累。30年来,我们承担国家、自治区课题百余项,发表论文、专著近千篇,获得国家、省部级、局级科技进步奖近二百项。我局利用地缘优势,坚持“以我为主,以外促内,平等互利”的原则,先后同中亚五国、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完成合作成果近20项。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一方面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扩大国际影响;另一方面学习国外长处,促进新疆地震科技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1996年,我们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有多人被自治区、中国地震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近几年来,台站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喀什地震台继1982年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后,1999年又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阿克苏中心地震台、乌鲁木齐基准地震台等相继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1]
编辑本段职能
1995年国家地震局正式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三定”方案,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地方法律、法规,制定颁发有关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监督事业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抗震减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和所辖区域及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定级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火山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5.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强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自治区区级重大工程建设现场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防震设防工作。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负责上级指示、文件、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的承办、监督、检查、催办;负责秘书、机要、文书、行政翻译、综合信息、接待、新闻发布、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大事记、安全保卫和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档案管理工作;承办重大会议和活动,承担摄影、摄像工作;承担年鉴编写工作;指导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2、人事教育处
负责组织、人事及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负责干部的考核、选拔、调整、任免和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劳保福利工作;负责科技干部管理、职称评聘、知识分子及专家管理工作;指导自治区地、州、市及以下地震机构的相应工作;编制局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及年度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3、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自治区和局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局属单位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技术装备及国有资产的合理调配使用;完善局属单位计划和财务体制;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开发工作。
4、监测预报处
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定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地震监测系统;提出全区地震趋势预报和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并组织有关震情跟踪;负责组织监测预报重点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地震台站(网)的分级分类管理与统一规划;负责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工作;负责核爆炸地震观测及核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防震减灾法》及配套法规有关内容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新疆地震预报意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定自治区地震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自治区地震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重大地震科技攻关;负责管理地震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科技保密、地震行业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承担新疆地震科学基金办公室工作;承担局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5、震害防御处、法规处(合署办公)
组织、管理自治区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工作;管理自治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参与的制定自治区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震害预测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负责指导(管理)地、州、市、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地方立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地震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强震台网的规划与管理;承担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工作;承办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学会、协会工作。
6、应急救援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自治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自治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自治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自治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储备系统;承担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地震应急与大震现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承担自治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拟定局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和审核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
纪检监察审计处
负责局管理机构和下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局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内控制度、经济效益,以及对国家和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经济实体负债和损益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调查,并适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处理建议。
机关党委
负责局管理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负责全局离退休工作政策的研究和贯彻落实;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是1970年组建的新疆地震大队。自治区地震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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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人员管理;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劳动工资、保险、奖励、人员招录、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和专家工作;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相应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局属高等院校;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
目录介绍: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监测中心怎么样?2、地震局下设几个部门3、新疆地震局事业编工资待遇怎么样?4、各级地震部门是不是行政单位5、新疆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地下流体研究中心)怎么样?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的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监